南国都市报1月19日讯(记者 王忠新 通讯员 胡娜)19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海胶集团白沙某计量服务站验收员黄某监守自盗,伙同他人在收胶地磅上做手脚,使用遥控作弊器,虚增胶水重量骗取公共财物,涉案13万元。近日,涉案5人分别因贪污罪获刑。
2012年4月,甘某生与唐某龙商量在白沙金隆橡胶加工厂地磅房内安装遥控作弊器,由唐某龙负责网上购买地磅电子遥控器装置,甘某生出资9000元作为购买费用。
甘某生通过何某与验收员黄某联系,三人在何某家商量安装作弊器,并商量分赃。
2012年6月的一天晚上,黄某利用掌管金隆加工分公司地磅房钥匙便利,下班后故意没锁死地磅房窗户,让甘某生、唐某龙顺利在地磅房内安装了作弊器。据悉,这种作弊器很薄,跟手机卡差不多大小,通过操作遥控器在过磅时,提高胶水重量来骗取胶水款。
随后的两个月里,甘某生操作遥控器虚增地磅读数24次,每次虚增胶水重量420公斤,骗取国家橡胶收购款项共达71666.6元。事后,甘某生将涉案赃款分成各1.8万元的四份,分配给黄某、唐某龙后,何某因害怕并未收赃款。
随后,甘某生、唐某龙又找到徐某城继续作弊。同年9月至10月,由甘某生负责出资用于前期收胶开销,徐某城负责拉运胶水进入工厂并操作遥控器虚增地磅读数23次,骗取国家橡胶收购款项共59848.12元。事后,徐某城将涉案赃款分配给甘某生、黄某各1.5万元、唐某龙和其本人各1万元,其余为支出费用。
黄某在每次过磅员过磅后,均在过磅单上签名确认,并上报数据进入海胶集团。案发后,黄某、何某相继投案,黄某、甘某生、徐某城已退还全部赃款,何某的亲属上缴18000元;唐某龙也退还了全部赃款31000元,其中9000元为买作弊器赃款。
经白沙法院一审判决后,五人构成贪污罪。宣判后,甘某生、黄某、唐某龙、徐某城分别提出上诉。
海南二中院二审认为,黄某是海胶集团金隆计量服务站验收员兼信息员,甘某生、何某犯罪能够得逞,就是利用了黄某的职务之便。
近日,该案维持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甘某生、唐某龙有期徒刑十年,徐某城同时获刑六年,黄某获刑五年,何某获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扣押赃款13万余元返还给海胶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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